2009第三届中国(北京)国际红木古典家具展览会

2009-6-11 11:47:09  【

  • 展会名称:
  • 2009第三届中国(北京)国际红木古典家具展览会
  • 展会日期:
  • 2009-8-28 0:00:00到2009-8-30 0:00:00
  • 展会地点:
  • 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
  • 主办单位:
  • 承办单位:
  • 协办单位:

●参展范围:

    ▼古典家具展区:明、清式仿古家具、红木家具、古典家具、新古典家具、紫檀木家具、黄花梨木家具、乌木家具、传统木雕、木器、根雕、仿古屏风、亚洲及欧洲式仿古家具、石刻家具、各时期的古董家具、家饰品、艺术品等。

    ▼仿古装饰展区:各种仿古漆器、瓷器、仿古油画、灯饰、雕刻品、陶艺、铜雕、玉器、钟表、地毯、软装饰品等。

    ▼其它:各种古典装饰设计和家庭装修公司;民间工艺品、艺术品、古玩、收藏品、拍卖品等。

    ●费用标准:

    1、标准展位9m2(3m×3m);配置:展出场地、三面展板(2.5m高)、楣牌制作、一张洽谈桌、二把椅子、220V电源插座一个、二支射灯。

    2、光地(不低于36m2起租);配置:展出场地、保安服务、清洁服务。(不包括地毯及特装管理费)

    ●特别注明:

企业性质 国    内 国    际 合    资 国    外
展位/展期 7800元/展位 8800元/展位 13000元/展位 3600美元/展位
光地/展期 800元/平方米 900元/平方米 1300元/平方米 360美元/平方米

    注明:参展企业若选择双开口展位加收20%的展位费用。

    “3”号馆为国际展区,“5”号馆为国内展区。

    会务费:每人600元人民币(用于会议资料、午餐、纪念品等)。

    ●参展程序:

    1、认真填写《展位申请及合约》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:申请得到组委会确认后,一周内将参展费用[50%(订金)或全款]电汇或交至组委会,款汇出后请将回单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查核;2、组委会收到展商的参展费用后将发票及《参展指南》邮寄给展商:3、展位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安排”,余款在2009年6月18日前付清,否则主办单位将视其放弃参展。

    ●技术交流会:

    展会期间有产品展示、贸易洽谈,同期将举办技术交流会,各参展商可以自愿申请,每场技术交流会收费,国内企业为8000元,境外企业为2000美元,时间为2小时。

    ●展览宣传计划:

    1.组织国内外及各省市的红木古典家具、古典家居饰品经销商、代理商赴京观展;

    2.国内外国内别墅、公寓物业租赁公司、五星级酒店、SPA会所、俱乐部采购;

    3.国外商业店铺、办公楼的管理公司;

    4.国内外大型家具商场采购商、进出口贸易商;

    5.国内外室内设计师、建筑设计、装饰公司;

    6.古典爱好者、收藏者、投资者;

    7.在华各国外跨国采购中心、贸易代表处;

    8.各国驻中国商务代表处、领事馆、常住中国商务人士、爱好者;

    9.房地产开发商、高档物业管理公司、拍卖行、艺术品经营公司;

    10.通过国外相关协会邀请国外专业人士参会;

    11.与国内外网站、杂志长期合作宣传本届展览会;

    12.通过主办单位发动所有会员参会;

    ●参展方式:

  • 联系地址:
  • 联系网址:
  • 联系电话:
  • 13691017938
  • 传    真:
  • 邮箱地址:
  • 联 系 人:
  • 王 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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