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●参展范围:
▼古典家具展区:明、清式仿古家具、红木家具、古典家具、新古典家具、紫檀木家具、黄花梨木家具、乌木家具、传统木雕、木器、根雕、仿古屏风、亚洲及欧洲式仿古家具、石刻家具、各时期的古董家具、家饰品、艺术品等。
▼仿古装饰展区:各种仿古漆器、瓷器、仿古油画、灯饰、雕刻品、陶艺、铜雕、玉器、钟表、地毯、软装饰品等。
▼其它:各种古典装饰设计和家庭装修公司;民间工艺品、艺术品、古玩、收藏品、拍卖品等。
●费用标准:
1、标准展位9m2(3m×3m);配置:展出场地、三面展板(2.5m高)、楣牌制作、一张洽谈桌、二把椅子、220V电源插座一个、二支射灯。
2、光地(不低于36m2起租);配置:展出场地、保安服务、清洁服务。(不包括地毯及特装管理费)
●特别注明:
| 企业性质 |
国 内 |
国 际 |
合 资 |
国 外 |
| 展位/展期 |
7800元/展位 |
8800元/展位 |
13000元/展位 |
3600美元/展位 |
| 光地/展期 |
800元/平方米 |
900元/平方米 |
1300元/平方米 |
360美元/平方米 |
注明:参展企业若选择双开口展位加收20%的展位费用。
“3”号馆为国际展区,“5”号馆为国内展区。
会务费:每人600元人民币(用于会议资料、午餐、纪念品等)。
●参展程序:
1、认真填写《展位申请及合约》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:申请得到组委会确认后,一周内将参展费用[50%(订金)或全款]电汇或交至组委会,款汇出后请将回单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查核;2、组委会收到展商的参展费用后将发票及《参展指南》邮寄给展商:3、展位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安排”,余款在2009年6月18日前付清,否则主办单位将视其放弃参展。
●技术交流会:
展会期间有产品展示、贸易洽谈,同期将举办技术交流会,各参展商可以自愿申请,每场技术交流会收费,国内企业为8000元,境外企业为2000美元,时间为2小时。
●展览宣传计划:
1.组织国内外及各省市的红木古典家具、古典家居饰品经销商、代理商赴京观展;
2.国内外国内别墅、公寓物业租赁公司、五星级酒店、SPA会所、俱乐部采购;
3.国外商业店铺、办公楼的管理公司;
4.国内外大型家具商场采购商、进出口贸易商;
5.国内外室内设计师、建筑设计、装饰公司;
6.古典爱好者、收藏者、投资者;
7.在华各国外跨国采购中心、贸易代表处;
8.各国驻中国商务代表处、领事馆、常住中国商务人士、爱好者;
9.房地产开发商、高档物业管理公司、拍卖行、艺术品经营公司;
10.通过国外相关协会邀请国外专业人士参会;
11.与国内外网站、杂志长期合作宣传本届展览会;
12.通过主办单位发动所有会员参会;
●参展方式: